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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解忧促和谐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你们把道理都讲得清楚明白了,这样的答复,我满意!”说这话的是铜仁市的一位市民邹某。

此前,邹某对自己土地因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政策和补充款项有疑惑,遂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公开《某某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工作方案》。但令邹某没想到的是,她却收到了某县政府的回复与其申请公开事项不符。因其不服该回复,以某县政府为被申请人,向铜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铜仁市司法局作为铜仁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受理邹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后,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及时联系邹某并认真听取邹某玉的想法,在向被申请人发出行政复议案件自查提示函的同时,将所了解情况反馈,要求被申请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被申请人自查发现,其对邹某作出信息答复内容确有疏漏,存在答复错误。被申请人在复议案件承办人的指导下,主动向邹某释明原因,诚心表达歉意,承诺撤销原答复后给予重新答复。被申请人撤销原答复的同时,一并向邹某作出新的答复。最终,邹某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两级人民政府积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耐心解疑答惑,为民排忧解难,值得肯定!”邹某表示,县政府勇于承担工作疏漏,且高效重新作出答复,既满意又欣慰。

这是铜仁行政复议为民促和谐的又一生动实例。自2021年7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铜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始终秉持“复议为民”的办案理念,积极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的全过程,将“自查自纠+调解撤回”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方式,细致严谨地审查办案,高质量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争议和矛盾,最大程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铜仁全市共调解结案7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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