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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辨的当代社会价值

■ 马彦涛

义利之辨所体现的价值观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与义务,义利之辨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创造起到了极大作用,其价值理念依然会对社会文明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培育社会道德风尚。用今天的表述方式讲,儒学义利之辨中的“义”可以认为就是道德,“利”就是功利特别是物质利益,而义利之辨解决的就是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在儒学看来,与物质利益相比,道德具有更高更恒久的价值。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产生了“士可杀不可辱”的信条,在民族大义或其他大是大非面前,舍生忘死、杀身成仁、视死如归等成了国人的价值选择,为民族精神、社会道德风尚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在现实社会中,道德感的失落不仅使社会产生了许多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也给我们个人带来了许多精神和心理问题。而重拾儒学所倡导的道德精神,强调“义”的内在超越价值,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培育社会良好道德风尚,为创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历史依据。

促进社会有序竞争。义利之辨所体现的儒家伦理思想将群体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将个人责任和义务置于个人自由和权利之上,更显示出在现代性经济的密切合作中所具有的价值。义利之辨本质上并不反对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而是反对私利妨害公利。儒学义利之辨所秉持的价值立场,有助于形成道德范围内的良性竞争,防止唯利是图、见义忘利的恶性竞争,从而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构建和谐人际交往。儒家文化认为人与人的交往不是出于利益的需要,而是出于道义或价值的认同。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亲密友好的关系,这在今天仍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我们应该看到,人是具有道德理性的群体动物。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多给予他人关怀、情感的慰藉和道义的支持,不仅使我们所处的世界成为一个具有高度物质文明的世界,也成为一个充满信任友善、充满温暖真情的道德化、人文化世界。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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