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企业众多、监管力量不足,环境保护部门怎样更好地全方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问题?清镇市在实践探索中给出了一个答案——向社会购买服务,将“第三方”引入环境污染治理。
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清镇市想了各种招数,并在实践中探索出新办法——引智借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力智力优势,实现对涉污企业的精细化监管,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专业技能,增强环境监管的社会公信力。
作为第三方监督者,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项目主管兰高远,每周都要去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对其环保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早在2014年,中心就与贵州广铝签订协议,由中心对企业进行第三方监督。”兰高远介绍,在此过程中,中心派驻专人驻厂,协调和帮助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巡查厂区环境卫生、废气排放、噪音治理、危险废物管理等,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并配合环保部门,把对企业的巡查问题和整改情况每月形成报告,报送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进行备案,当好政府部门的“眼睛”。同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环境维权,通过建立日常联系,加强厂群之间的沟通,减少矛盾发生,避免矛盾激化,助力构建和谐的厂群关系。
过去,贵州广铝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赤泥,雨季时极易对下游产生污染,影响村民生活生产,由此引发村民的不满。后来,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帮助下,贵州广铝制定了13条整改措施,投入数百万元,大力整治赤泥堆放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风险。
贵州广铝不断加大投入,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在各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该系统连接各级生态职能部门,能够实时上传排放数据,可最大程度避免污染的发生。
在第三方监督的基础上,清镇市提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强化服务、司法联动”的“1+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将环境纠纷化解在前端,用法治力量保护绿水青山,在双赢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通过第三方监督,使社会技术机构参与到环境污染事件与纠纷的调查中,做到公正、客观、专业,还提高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十三五”以来,清镇市全域环境魅力全面彰显,红枫湖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取水口水质稳定在Ⅱ类。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成效凸显,水质从劣Ⅴ类提升为地表水Ⅳ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