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开展同级同类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贵州日报
作者:殷丽 石芝谋
新闻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来源:贵州日报
“通报中的这些人,有些是我认识的,同是村级总支书记,之前一起参加培训,没想到他们因违纪违法被查处、被通报。”绥阳县温泉镇双河村总支书记洪光明听到通报后警示自己:以后在工作中要更加谨慎,认真工作,坚决不踩红线、不触底线。
近日,绥阳县纪委县监委向全县各乡镇、各村居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4个扶贫与民生领域中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案例反映了村级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收受、索取群众财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等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该县纪委县监委按照“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督促案发单位认真分析,聚焦教育、监督、管理以及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不足,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近年来,绥阳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工作,查找案件发生的共性问题、系统问题、领域问题,从中选取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典型案例,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大会、专项警示教育展、观摩庭审现场、制作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强化同级同类案件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开展同级同类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很强,警示震慑力更大,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剖析,创新方式,把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殷丽 石芝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