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9 版:党建周刊 党风廉政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感谢组织的信任,我将珍惜机会,更加

贵州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1月01日    来源:贵州日报


  “感谢组织的信任,我将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近日,当铜仁市碧江区环卫站工作人员杨某某得知自己因主动投案被组织从轻处理时,不禁热泪盈眶,真诚感谢组织关怀。
  2019年5月,杨某某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在该区经发办工作期间,收取他人“好处费”3.3万元的违纪问题,并将违纪所得上交碧江区纪委监委。
  “是我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才收了他人‘好处费’,当时觉得只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投案后,杨某某向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说道,自己一时糊涂犯了错,希望组织能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
  “惩治不是最终目的,要坚持宽严相济和教育感化,让主动投案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区纪委监委一方面组织人员对杨某某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另一方面对杨某某进行思想教育,和他一起共同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申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消除杨某某思想顾虑。
  经综合考虑杨某某违纪问题性质、影响,鉴于杨某某能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上缴违纪所得,经碧江区纪委监委认真研判,杨某某得到从宽处理,受到记过处分。
  对投案人员的教育帮助,绝非给了处分后就“由他去”。杨某某被处分后,碧江区纪委监委还结合其身心状态和家庭状况,对杨某某开展“家访”,与他交心谈心,鼓励其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全身心投入工作。
  “受处分后,组织并没有忘记和嫌弃我,而是继续对我进行教育帮助,帮我解开思想心结、轻装前行。”面对推心置腹的谈话,杨某某也敞开心扉,表示将放下心中的“包袱”,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关爱。

  执纪者说:主动和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对于“问题干部”的主动投案,组织会善意接纳,给予机会,帮他把病治好,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考虑问题性质、严重程度、认错悔错态度、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依纪依法处置。对不思悔改、负隅顽抗、对抗组织的,必然会受到严肃处理。
案例5:
    主动投案后     他放下心中的“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