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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贵州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1月01日    来源:贵州日报


案例4:
  警示教育大会后   这名村干部选择主动交代
  “我来是交代2013年任原交同村文书兼人口主任期间,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的事情……”2019年1月,三都自治县大河镇丰乐村某组组长王某某找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投案。
  “时隔6年,为什么现在才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交代问题后,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白胜恩追问。
  “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村干部我都认识,像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违纪事实,让我深受震撼、感到不安……”王某某口中的警示教育大会正是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11月在大河镇召开的“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对该镇虚报套取核桃项目资金窝案进行通报,现场公布了涉案的14名村干部的处分决定和部分个人忏悔书,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9年以来,三都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在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把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利用被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向党员干部讲党纪、讲法律、讲政策、讲形势,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当在警示教育大会上看到自己昔日的老朋友、老熟人因侵害群众利益被查处,王某某内心受到了震撼。
  “我有妻子,有两个小孩,还有70岁的母亲。我被查处了,他们怎么办,还怎么有脸在村里待下去?”警示教育大会后,王某某每天惶恐不安,总担心自己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的问题会东窗事发。
  正当王某某犹豫不决时,县纪委监委通报某村干部主动投案被给予从轻处理的消息,让王某某最终还是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经查,王某某任原交同村文书兼人口主任期间,明知自身不符合申请危改补助的条件,仍报名违规申请并享受2013年度危改补助7000元。经综合考虑王某某的违纪事实、影响,以及主动交代问题的情节、态度,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决定对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不仅释放了纪律的震慑力量,更是对心存侥幸者的棒喝,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被查处的案件常态化开展“一案一整改”,推进源头治理,既让不收敛不收手者在严密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日常监督中无机可乘,也让犯了错的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受到教育和触动,让徘徊观望者回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正道上来。